■张元成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多份公告和回复,取消了该省18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新一轮的小贷公司数量缩减已经开始。
2018年全国多地开展了小贷公司的整改清理工作。四川省2018年前4个月共有71家小贷公司受到停业整顿、取消业务资格的处罚;2018年上半年,贵州省共有101家小贷公司被取消试点资格;2018年6月,山西省30家小贷公司被取消资格;2018年11月,江苏省89家小贷公司被取消资格。
各省对小贷公司的整顿清理力度和规模均为历史之最。以江苏为例,2018年相关业务资格被终止的小贷公司数量占江苏全部小贷公司的14%。这些小贷公司的问题被监管部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违反监管规定,存在行业监管隐患;二是经营风险高,容易引发非法催收贷款、消费者权益纠纷等风险。
监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小贷公司进行整顿清理无可厚非,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通过行政手段迫使小贷公司退出市场已经成为主要方式。以江苏为例,2014年7月,江苏省金融办发布《关于建立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市场退出机制的通知》,明确划出九条红线,指出小贷公司存在这九种行为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省金融办可以终止其业务资格,并且只提供了“终止其业务资格”的出路。
笔者认为,当前监管部门应根据分类处置的原则,结合小贷公司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首先,监管部门应根据小贷公司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小贷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严重程度,选择最佳的退出方式。同时,细化小额贷款公司不同方式的退出流程,明确退出中各项工作的时间和办理方式。
其次,监管部门除了通过行政手段迫使小贷公司退出市场,还应该鼓励小贷公司兼并重组。通过这样做,可以鼓励其他优质的小贷公司或合规经营、业绩优秀、管理水平高的股东接手或推动公司重组和并购重组,从而优化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影响。
最后,在退出过程中,监管部门要从参与者转变为引导者,减少过度干预,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积极提供帮助和引导,为小贷公司顺利退出创造条件。同时,在小贷公司退出程序上,监管部门要优化审批事项和程序,完善小贷公司自愿退出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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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贷公司退出市场规定,小贷公司取缔":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78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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