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今日消息(记者孟、刘思宏)3月10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河南金融局”)发布《关于切实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作用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复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期限暂定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
《意见》明确,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差异化信贷功能,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农业养殖等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其给予延期还款、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少逾期利息、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疫情期间,国有小额贷款公司年化综合实际利率原则上下调5%-10%。
同时,释放金融租赁公司的金融优势。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医疗、药品、设备生产、物资供应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为他们的应急资金需求开辟绿色通道,缓交或减收租金和利息。金融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条件,提供适合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租赁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精准匹配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缓解租赁企业资金压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政策支持方面,河南省金融局指出,将鼓励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在河南省内发起设立注册资本较大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并在其审批环节、政策措施等方面予以支持。疫情期间省内优质企业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执行县级行政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准入标准(郑州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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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河南省小贷公司管理办法,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办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8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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